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以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召开第十届董事会临时会议通知,会议于2026年3月6日以现场和电子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8人。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监管规定要求,经对公司控股股东提名的董事候选人的资格及相关资料进行了充分核查后认为:董事候选人白刚先生(简历详见附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董事任职资格要求,拥有履行董事职责所应具备的能力。
董事会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董事会同意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白刚先生在股东会选举通过成为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期满之日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 关于向工商银行申请授信事项的议案
三、 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