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4-05-23      浏览次数:1434次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议案8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吉林森林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森工泉阳林业有限公司、北京睿德嘉信商贸有限公司、赵志华、陈爱莉、 赵永春。 
	    2.本次股东大会议案4、议案8的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已单独计票。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合法,表决结果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