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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变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公告
信息来源: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02-08      浏览次数:1281次

经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其中牟立娟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嵩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熊亚菊为执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430日、20225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022027)。

202327日,公司收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变更吉林泉阳泉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的基本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牟立娟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冯嵩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熊亚菊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鉴于原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工作调整,现委派冯嵩为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凌忠峰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鸿彦为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与内部控制审计及项目质量复核工作。

详情请查阅当日公告。